江西铜业三废污水事件

更新时间:2014-06-29 17:06:53 来源: 作者: 浏览1564次 文字大小:
    2011年,江西铜业在江西德兴市下属的多家矿山公司常年排污乐安河,祸及下游乐平市9个乡镇40多万群众,而企业根据协议做出的赔偿金额平均每年每人不足一元。 
    根据乐平市政府的调查报告,自上世纪70年代开始,由于上游有色矿山企业的生产,乐安河流域每年接纳的“三废”污水排放总量达6000多万吨,废水中重金属污染物和有毒非金属污染物种类有20余种。由此带来一系列损失,9269亩耕地荒芜绝收,1万余亩耕地严重减产,沿河9个渔村因河鱼锐减失去经济来源,相关人群重金属中毒病症和奇异怪病时有发生。 
    江西铜业则称,德兴铜矿在唐宋年间就已开采,从那时开始污染就存在了,这是历史沉积的污染而非单单只是近代企业造成的。 
    而事实上,这已经是年内江西铜业面临的第二次环保事故。 2011年4月5日,由九江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和九江市环境保护局联合发布的环保专项检查情况汇总表就显示,江西铜业位于九江的武山铜矿就因为污水超标排放被要求整改。 
    点评:采矿企业会对环境造成污染是毋庸置疑的事实,并且这些污染并不是短期内形成的,但是江西铜业将其归为历史问题,显然有推卸责任之嫌疑。采矿企业作为开采矿产的受益者,保护周边环境就是其责任。而一味追求经济效益,忽视环境保护的做法不是长久之计,也必然会遭到社会的讨伐。治理污染需要企业加大对环保的投入,需要企业对自己约束。国家更应该加强对采矿业环境污染的监管和治理,不用简单的用以赔代管而一了百了。
】【打印繁体】【投稿】【收藏】 【推荐】【举报】【评论】 【关闭】 【返回顶部
    文章评论

    评论

    帐  号: 密码: (新用户注册)
    验 证 码:
    表  情:
    内  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