苯类物质环境污染事件

更新时间:2014-06-29 17:07:14 来源: 作者: 浏览1430次 文字大小:
    2005年11月13日,吉林石化公司双苯厂一车间发生爆炸。截至同年11月14日,共造成5人死亡、1人失踪,近70人受伤。爆炸发生后,约100吨苯类物质(苯、硝基苯等)流入松花江,造成了江水严重污染,沿岸数百万居民的生活受到影响。2005年11月21日,哈尔滨市政府向社会发布公告称全市停水4天,“要对市政供水管网进行检修”。此后市民怀疑停水与地震有关出现抢购。同年11月22日,哈尔滨市政府连续发布2个公告,证实上游化工厂爆炸导致了松花江水污染,动员居民储水。同年11月23日,国家环保总局向媒体通报,受中国石油吉林石化公司双苯厂爆炸事故影响,松花江发生重大水污染事件。
    俄罗斯对松花江水污染对中俄界河黑龙江(俄方称阿穆尔河)造成的影响表示关注。中国向俄道歉,并提供援助以帮助其应对污染。新任国家环保总局局长周生贤2006年1月7日要求,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要规划到省、任务到省、目标到省、资金到省、责任到省,确保沿江群众吃上干净水。
    2005年11月底,国家环保总局称,这次污染事故负主要责任的是吉化公司双苯厂。国家环保总局局长解振华因这起事件提出辞职,2005年12月初,国务院同意他辞去局长职务,任命周生贤为局长。吉化公司双苯厂厂长申东明、苯胺二车间主任王芳、吉林石化分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于力,先后于2005年11月底~同年12月初被责令停职,接受事故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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