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第二橡胶厂硫化罐飞盖事故

更新时间:2014-06-29 17:07:36 来源: 作者: 浏览1476次 文字大小:

1991年7月31日,呼和浩特市第二橡胶厂布胶鞋车间硫化罐罐盖飞出,引起火灾,造成5人死亡,1人重伤,5人轻伤。该车间的设备和半成品大部分被烧毁,厂房损坏严重,直接经济损失达35.6万元。

(1)事故经过

布胶鞋车间的硫化罐直径为1.7米,长4米,1969年从湛江机械厂购置。1990年6月经呼和浩特市锅炉检验所检验,被认定为合格品,允许投产使用。该罐由一名4级硫化工操作。

事故当天,当班工人15时接班,19时将沾好亮油的3架子全胶民族套鞋推入罐内开始硫化。按工艺要求,硫化为间接加热,硫化温度为141~142℃。为确保质量,硫化期间要在罐内通人冷气,并开动轴流风机保持罐内温度均匀。硫化一段时间后,再向罐内通入0.4MPa的蒸汽。全部硫化时间约45分钟。

硫化进行32分钟后,硫化罐罐盖突然飞出,穿过车间隔墙,跌落在17.4米远处。罐盖飞出碰撞过程中引燃了车间内的易燃物,形成大火,火势迅速蔓延至二楼和三楼,造成设备和半成品的严重损失,罐盖飞出过程中使正在一楼工作的5名工人当场死亡。

(2)请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

经调查分析,认为罐盖并非由于罐内发生化学爆炸而飞出,主要理由如下。

①硫化罐罐体各部分均未遭到破坏,安全销未剪断,罐盖与罐体的连接卡口均未破坏,罐体无变形,说明罐内未发生化学爆炸。

②硫化罐安全阀完好灵敏,在事故前并未听到安全阀排气叫嚣声,说明罐内未曾超压。

③罐内无火源,不能引起爆炸。

实际上爆炸的主要原因是由于操作不慎,没有将安全销插到罐盖的定位孔中,致销钉没有发挥定位保险作用。

由于该硫化罐已使用20余年,罐盖牙口已有磨损,定位销未插好,不起定位作用,稍受外力,罐盖就会沿牙口斜面滑开而飞出。

硫化罐振动来自蒸汽冲击、罐内排风扇的转动等。这些振动源就是使罐盖发生转动的外力。

由于车问中易燃物品堆放不合理,罐盖飞出引发了一场大火,扩大了事故,使该厂遭受更大的损失。

(3)防止同类事故发生的措施

①要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该厂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安全操作规程不严,例如硫化罐的安全操作规程中,对插好安全销未提要求。因而安全生产无所遵循。

②关键操作应由班长进行检查,符合要求后,方能进行下一步。例如安全销插到位后,需经班长检查确认,才能通汽硫化。

③陈旧设备应予及时更新,采用蜗轮蜗杆传动的罐盖,就不可能自行转动。

】【打印繁体】【投稿】【收藏】 【推荐】【举报】【评论】 【关闭】 【返回顶部
    文章评论

    评论

    帐  号: 密码: (新用户注册)
    验 证 码:
    表  情:
    内  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