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监察雄风 勇担当作为 坚决清除黑恶势力“保护伞”

更新时间:2018-09-18 15:06:06 来源: 作者:金波 浏览1629次 文字大小: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扫黑除恶要与反腐败结合起来,与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既抓涉黑组织,也抓后面的"保护伞"。” 党中央在全国部署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中纪委和地方各级纪检委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对涉黑涉恶犯罪案件,一律深挖其背后腐败问题;对黑恶势力“关系网”、“保护伞”,一律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近日,中央扫黑除恶第10督导组进驻四川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工作,要求纪委监察机关要将惩治基层“蝇贪”同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紧密结合,深挖彻查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坚决斩断“以黑经商、以商养黑、以商养官、以官护黑”的黑色利益链条。
   党和政府与黑恶势力水火不容,人民群众对黑恶势力深恶痛绝。近期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进行时,深挖问题线索153名党员干部涉黑被查处。四川省纪委、四川省监察委员会公开曝光一批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典型案例。对一干涉案人员依纪依法进行了严肃处理。这充分体现了省委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部署,表明了我省坚定不移扫黑除恶、惩治腐败、勇于刀刃向内的鲜明态度和坚强意志,得到了全省党员干部和广大人民群众的衷心拥护、坚决支持。

我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中央督导组认真指导下,依法严惩了一批黑恶势力,深挖查处了一批“保护伞”,有力打击了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的嚣张气焰。为在三年内夺取斗争全面胜利,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扫黑、除恶、反腐一起抓,进一步加大“打伞”“断血”的力度,有案必查,一查到底,坚决彻铲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

   作为纪检干部我们一定要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部署,按照中央督导组指导和省委要求,树监察雄风、勇担当作为,扫黑除恶反腐一起抓,坚决铲除涉黑涉恶“保护伞”,全方位打赢专项斗争这场硬仗。

作者:金波

职务:纪工委委员

电话:13084488700

单位:盐亭县凤灵街道纪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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