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一 局水政监察大队严格执行水政巡查制度

更新时间:2024-02-26 11:42:41 来源: 作者: 浏览69次 文字大小:
  2024年,水政监察大队继续严格按照规定的授权范围实施直接的水行政监察,依法履行水行政执法综合职能,确保河道内良好的管理秩序.

一、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水政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服务型执法水平。落实“河长+”机制,深化“两法衔接”,发挥公益诉讼协作机制作用,做好违法问题的线索移送,凝聚起打击河道违法行为的强大合力。切实履行法定权责,梳理完善制度标准,发挥好黄河流域治理管理主力军作用。

二、进一步加强河道巡查,严格执行《河道巡查报告制度》,采用经常巡查、定期巡查、和不定期巡查相结合的方式,每周至少巡查1次,每月不少于4次巡查,对水事违法事件多发的区域加大巡查力度,增加夜间巡查频次,并做好巡查检查记录。构建网格化河道管理体系,加强河道、堤防管理,严厉打击非法采砂、取土等各项水事违法行为,对发现的违法采砂取土、新植阻水片林、违规建设、倾倒垃圾等各类水事违法行为,做到及时制止、立案查处,并按规定上报相关部门,推动相关问题的有效解决。继续强化通过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结合的方式助推治理各种水事问题,充分发挥水行政主管部门职责。

三、加强与对岸河务部门联系,做好交叉河道联合执法巡查机制,实现省际交叉河道联防联控全覆盖,防止违法行为人流窜作案。认真开展联合巡查、联合执法、联席会商等工作,维护良好的河道管理秩序,确保交叉河道无违反法律、法规与规章规定的水事行为。(梁晨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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