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山依法拆除一处侵占河道违法建筑

更新时间:2019-11-29 22:26:15 来源:秀山县水利局 作者:秀山县水利局 浏览1277次 文字大小:

   11月26日,由重庆秀山河长办牵头组织县水利局、生态环境局、公安局、清溪场镇等单位,依法对位于该县清溪场镇长岗村凉风洞组一处侵占河道违建院坝进行了拆除。


   该院坝违规侵占河道长约20米,宽约14米,总面积约280平方米,地基采用立模钢筋制作,钢筋混泥土盖板,属河道新增“四乱”问题,严重影响河道行洪安全、破坏河道生态环境,违反了《重庆市河道管理条例》第十四条之规定。此次依法拆除河道违章建设,对未经批准擅自在河道及保护范围内违法修建建筑物的不法人员起到了警示教育作用,增强了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保障了河道安全,消除了行洪隐患。据了解,自2018年7月全面启动河道“清四乱”专项整治行动以来,秀山县狠抓河库“四乱”专项整治,拆除侵占水源地违法建筑,清理河道和周边垃圾,不间断开展巡河行动,通过长效监管机制确保了全县河库安全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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