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五年保管彰显法律好温情

更新时间:2024-02-07 20:15:03 来源:三台县水利局宣传干事 作者:谢勇 浏览141次 文字大小:


那是五年前沉甸甸的托付,今年春节终成男孩不懈前行的动力!2月7日(农历腊月二十八),一位年轻女士葛某带着自己刚年满18岁的儿子小刘来到三台县公证处,刚刚成年的刘某申请在公证处领取自己名下早在2019年就依法登记的不动产权证。周围的办证群众都纷纷好奇,为什么这对母子要到公证处来领取这份5年前就办好的不动产权证呢?


原来,这份被绵阳市三台县公证处保管达5年之久的不动产权证背后,却有着一个感人的故事。2018年8月,小刘的父亲刘某不幸工亡,家属依法获得过百万元的一次性工亡赔偿金。刘某的母亲已故,所以刘某的工亡赔偿金应该由刘某的父亲刘父、妻子葛某、儿子小刘三人依法分割。此时的刘父已经身患肺癌晚期。他看着年仅12岁的孙儿小刘,怎么都放心不下,担心自己孙儿的权益在他去世以后无法得到保障。最终他们来到三台县公证处寻求法律帮助。


县公证员耐心地听取了这个特殊家庭每个人的想法,刘父希望孙儿小刘能够带着父辈的关爱,在成长中少一些经济压力他希望用儿子的工亡赔偿金给小刘买一处不动产。但是考虑到葛某丧偶后重新组建家庭可能带来的不确定因素很多,所以刘父希望以小刘的不动产权证必须有最可靠的人保管,直到小刘成年以后才能领取。“父母之爱子,则为之计深远”,公证员也为刘父对孙儿的慈爱深深打动,不仅为这个特殊的家庭办理了一次性工亡赔偿金的分割协议公正,还主动提出由公证处免费保管为小刘保管不动产权证,待小刘年满18岁成年后领取。刘父对公证处提供的这个保管方案非常满意。


光阴似箭,当年12岁的小刘终长成18岁成绩优异的高中生,现正在备战新年高考。葛某为了鼓励孩子轻松备考,特意陪他前来公证处领取不动产权证。葛某说:小刘的爷爷已经去世了,走得很安详,因为他知道由县公证处保管他孙儿的不动产权证是最值得信赖的方式。


三台县公证处很快为小刘调卷、启封了保管中的不动产权证。当小刘手捧不动产权证,眼眶有些湿润。他说,谢谢公证处为他免费保管了长达5年多时间的不动产权证,他将带着亲人们的关爱,带着公正法律服务的温情温暖,好好迎接新年高考,充满信心的他将倍加珍惜地开启自己人生下一个充满希望的新征程!

(三台县水利局 谢勇)


】【打印繁体】【投稿】【收藏】 【推荐】【举报】【评论】 【关闭】 【返回顶部
    文章评论

    评论

    帐  号: 密码: (新用户注册)
    验 证 码:
    表  情:
    内  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