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痕迹化管理”不能只重痕迹

更新时间:2018-02-13 22:33:28 来源: 作者: 浏览1656次 文字大小:

“痕迹化管理”不能只重痕迹

  如今的党政机关越来越重视搞好“痕迹化管理”,用逐步实现工作推进痕迹化、目标管理痕迹化、履责监督痕迹化,以此有力印证党政工作责任落实的全过程,供日后查证。

  但实际工作中,痕迹化管理却有点变了味。管理的“资料化”、“痕迹化”空洞、虚假的表现愈发明显。比如有的下级党政机关为了应付上级检查,一项简单的工作可能需要花费大量的精力“造痕迹”,而一项重要的工作又可能只是重要在了“留痕迹”。“按需供给”的“痕迹化管理”不是工作过程的真实记录,也没有实打实的工作来支撑,更不是引入党政工作的初衷,而是一种形式主义,是一种不治将恐深的“疾病”。

  如此的“痕迹”究竟意义何在?如此的“管理”又是否还有必要?

  所以,在落实痕迹化管理的过程中,必须认识到“痕迹化管理”可以让每项实际工作都有据可查、有据印证,但“痕迹化管理”也一定不可能完全“还原”党政工作责任落实的全过程,必须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成果来评判。绝不能以“痕迹”、以“材料”为准绳来衡量工作责任的落实,要坚决避免出现党政机关痕迹化资料内容全面、材料整洁、分类科学、规范统一、查阅便捷,但涉及到的具体责任人被请来考究时尽然一问三不知这样的“意外”发生的尴尬场面。(作者:时辰盗)


】【打印繁体】【投稿】【收藏】 【推荐】【举报】【评论】 【关闭】 【返回顶部
    文章评论

    评论

    帐  号: 密码: (新用户注册)
    验 证 码:
    表  情:
    内  容:

    调查研究向群众实践学习促发展
    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理论联系实际,坚持群众路线和党性原则,不断向基层向群众向实践学习,着力..
    基层经历是干部“工作财富”
    纪检监察助推党的自我革命
    基层调研要多听“弦外音”
    服务民生要带着“温度”
    为民造福应多在“细处”用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