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副省长在全面推行河长制电视电话会上的讲话(三)

更新时间:2017-01-10 13:18:16 来源: 作者: 浏览11854次 文字大小:
三级河长制财政专项资金,专项用于水资源保护、水生态补偿奖励、河湖日常巡查保洁等,确保河长制工作顺利推进。

(五)强化考核问责。河长制能不能取得实效,其中很关键的一条就是考核是不是严格。考核工作重点要解决好三个问题,一是考核谁的问题,《意见》里明确规定县级及以上的河长负责组织对相应河湖的下一级河长进行考核。二是考核什么内容的问题,主要是考核推行河长制的进展情况,具体说就是考核《意见》里规定的六大任务是不是落实了,推行河长制的成效怎么样,原来是黑臭的水体,通过推进河长制的一段时间的治理是不是见到了实效。由于各个地方河湖面临的主要问题各不相同,有的地方河湖面临的是侵占河湖比较厉害,有的河湖面临的是排污量比较多,污染比较厉害,所以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制定具体的考核办法。这个考核办法还要充分体现问题导向。三是考核结果怎么运用的问题,《意见》和《实施方案》要求,实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对各级河长的考核结果作为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把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纳入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和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考核,并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为了强化考核结果的运用,我省还将采取由上至下,逐级对入河排污口设置和运行监管、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等进行重点考核,并将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六项重点工作任务纳入省对各市(州)和县域经济综合测评考核。各市(州)要在8月底前、各县(市、区、特区)要在10月底前,制定出台本级包括河长制会议制度、监督检查制度、部门联动制度、信息报送制度、河湖巡查保洁制度、工作考核办法等。

(六)大力实施河湖日常执法检查保洁。为推动河长制尽快见到成效,省里计划开展“百千万”清河行动,选取100条(省管14条+每个县、市、区、特区各选一条)河流开展重点执法检查,启动“清畅整治行动”;对全省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的1059条河流的开展“清岸清水活动”,并纳入河长制考核评估;聘请1万名巡查保洁员负责河湖日常巡查和保洁工作。

(七)积极推进河湖法制化管理。为实现我省河湖规范化、法制化管理,省里正在积极推动将《贵州省河湖管理条例》纳入省人大常委会2017年立法计划,尽快组织开展立法工作,力争2017年年底颁布实施,为全面推行河长制提供法规支撑。

(八)建立河湖管理保护大数据信息平台。结合我省大数据建设,加快建立河湖管理信息系统,逐步实现信息上传、任务派遣、督办考核数字化管理。建设全省河湖管理地理信息系统平台,加强河湖水域环境动态监管,实现基础数据、涉河工程、水域岸线管理、水质监测等信息化、系统化。建立实时、公开、高效的“河长”即时通信平台,将日常巡查、问题督办、情况通报、责任落实等纳入信息化、一体化管理,提高工作效能,接受社会监督。各地要建立全面推行河长制的信息报送制度,动态跟踪进展情况。各地要对照按照水利部、环境保护部的《实施方案》要求,提前10天将有关情况上报省相关部门。

(九)加强宣传引导。各地要做好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的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根据工作节点要求,精心策划组织,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微信、微博、客户端等各种媒体和传播手段,特别是要注重运用群众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方式,深入释疑解惑,广泛宣传引导,不断增强公众对河湖保护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营造全社会关注河湖、保护河湖的良好氛围,让百姓能有更多、长效、固定的参与渠道,使之从受损者、旁观者、评论者成为受益者、参与者、监督者,形成政府、企业和社会共治格局,为河湖管理保护提供强大的合力。

同志们,河湖管理保护功在当代、利在千秋。我们要凝心聚力,真抓实干,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将中央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有关精神和要求落到实处,切实把全省江河湖库治理好、保护好、管理好,为建设美丽贵州、实现与全国同步全面小康提供更加坚实的生态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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