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水利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方案中的防治效益计算

更新时间:2014-06-29 18:15:59 来源: 作者: 浏览1696次 文字大小:

水土保持是一项涉及多学科、多目标、多层次的综合性工作。水土保持治理的效益主要体现在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三个方面。水利工程以公益项目为主,涉及蓄水工程、江河水利枢纽工程、灌溉工程、堤防工程、供水工程、配套及加固工程等,有点状工程,也有线状和面状工程,其工程规模大小不同,在水土保持方案的编制中,其水土保持效益也不相同,但具有一个共同点,就是效益主要为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

一、生态效益

水利工程的水土保持生态效益采用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且以定量分析为主。

(一)定量分析

定量分析主要是通过水土保持方案中水土保持措施的实施,预测防治责任范围内扰动土地整治面积、水土保持措施防治面积、治理后平均土壤侵蚀模数、采取的植物措施面积、实施的林草面积等效益值,并进一步测算扰动土地治理率、水土流失总治理度、水土流失控制比、建设期间拦渣率、植被恢复系数、林草覆盖率等指标的效益值。首先分析扰动土地治理率,扰动土地整治面积与建设区的扰动面积的比值即为扰动土地治理率。扰动土地整治面积包括水土保持措施面积和永久建筑物占地面积,这里的水土保持措施面积指工程措施和植物措施的压占面积,和水土保持措施工程量有所不同,均应转化成投影面积,而且,当植物措施为乔灌草结合布设时,其面积不能重复计算。以河道工程为例,河道的堤防边坡往往采用工程护坡与植物护坡相结合的方式,其水土保持措施面积要小于水土保持工程量,采用河道边坡的投影面积。水土流失总治理度为水土保持措施面积与建设区水土流失总面积的比值,水土保持措施面积在前面已作了详细分析,这里看一下建设区水土流失总面积。顾名思义,建设区水土流失总面积指可能产生水土流失的面积,从整个建设区面积来看,不包括永久建筑物占地、场地道路的硬化面积和未扰动的微度侵蚀面积,在水利工程中,尤其是枢纽工程和水库工程中,还要减去水面面积。

水土流失控制比、建设期间拦渣率较容易理解,但在计算过程中,对治理后平均土壤侵蚀模数和建设期间的实际拦渣量的预测较困难,一般应通过建设项目所在地区的同类项目水土保持监测资料推算,但往往缺乏所在地区的监测资料,只好参照其他地区的资料。由于区域的差异,预测会产生较大的误差,为减少这种误差,在参照其他地区的监测资料时,不能简单地照搬,应根据两地的地形地貌、土壤、水文、植被等自然条件差异进行合理地相关差补后方可使用。例如,弃土场实际拦渣量的预测,在利用其他地区的监测资料时,要考虑采取拦挡措施的差异、下垫面及监测时段的降水差异。最后来看植被恢复系数和林草覆盖率,植被恢复系数是针对可恢复植被面积而言,林草覆盖率是针对项目建设区而言,两者都与植物措施的工程量密切相关。在水土保持方案的编制中,可恢复植被面积一般都布置了适当的植物措施,均可以达到防治171标,而林草覆盖率往往会出现不达标的情况,例如水库工

程存在大量的水面面积,输水管线工程存在大量临时占地为耕地且需复垦的情况。笔者认为,遇到类似项目,可在项目建设区中减去水面面积或复垦面积,重新计算林草覆盖率,达到防治目标即可视为达标。

(二)定性分析

定性分析结合定量分析的结果,综合分析实施水土保持措施后对改善防治责任范围内的环境质量、控制项目建设造成的水土流失、恢复被破坏的植被以及对保护区域生态环境所起到的作用。

二、社会效益

水利工程的水土保持社会效益主要采用定性分析方法。水利工程绝大部分为公益项目,从工程本身角度具有较大的社会效益,但由于水利工程的特殊性,扰动面积广,土方量大,且常常位于河流湖泊等水流直接冲刷的位置。如水保措施跟不上,很容易产生水土流失的破坏,从而对环境及周边居民的生产生活产生影响,严重的会威胁到工程本身的安全,难以发挥工程应有效益。

水土保持社会效益的定性分析主要从几个方面着手,首先是通过水土保持方案各项措施的实施,新的水土流失得到基本控制,合理利用了土地资源,保护和改善了当地的环境质量,使工作人员、沿线居民有了一个舒适的生产、生活环境,从而提高了当地居民的生活水平其次,水土保持措施的实施,同时也保障了工程的安全运行,充分发挥工程应有的功能,从而促进当地的发展,维护当地的安定团结。’以上,从水利工程本身的特点出发,分析了水保方案编制过程中效益计算的问题,只有正确地反映工程建设过程中的水土保持措施的效益,才能体现水土保持在工程建设中的重要性,从而更进一步地推动水土保持工作的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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